为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合作框架》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与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共同合作实施“云南省与周边国家生态安全合作专项资金项目”今年启动。
2024年6月24日至29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项目组赴普洱市及江城、澜沧、孟连和西盟4个边境县,以实地考察、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普洱生态安全项目工作。实地走访了西盟勐卡镇娜妥坝边境通道,孟连口岸、江城勐康口岸和澜沧景迈山,并与当地生态环境局和社区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此次工作,项目对普洱生态环境总体状况、对外合作开展情况、边境区域生物多样性和传统污染物安全现状等方面收获较多了解;同时,项目问卷调查了当地近三年生态环境数据并收集了相应文字资料。
云南省与周边国家生态安全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将通过在普洱、版纳、红河和文山州与周边国家接壤的13个边境县开展工作,进行生态安全评估,合作行动方案制定,进而构建云南省周边生态安全合作路径并提升生态安全治理能力。
项目的实施最终将提升云南省边境州市应对气候风险、生物多样性安全和传统污染物治理的意识,为进一步加强筑牢中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云南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保障。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市环科所和各县分局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和项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