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云南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27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8月4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向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厅党组第二巡察组意见反馈会议召开后,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领会把握,以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传导压实责任

  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8月份以来共召开会议10次,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8月1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检查和通报问责整改方案》,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聚焦巡察反馈的20项问题研究制定了45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整改时限、整改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实践中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运用“云岭先锋”平台,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丰富学习内容,激发党员学习积极性,提升理论学习效果,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月不定期检查支部党员的学习笔记,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主动性,提升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严肃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财务管理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提高干部职工对人事管理、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集中各方意见科学做出决策;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支部党员大会和办公会等会议制度》(云环外﹝2022〕4号),明确了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从制度上杜绝反馈问题的再次发生;高度重视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明确专人记录,如实反映会议内容。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节前廉政教育,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在节前节后分别开展1次监督检查;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风上的老实人,纪律上的规矩人。

  二是认真落实“清廉机关”建设。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清廉机关”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机关”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开展了“以小见大,严纠四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正风肃纪雷霆行动“五项行动”,不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行动走深走实走细。

  三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8月16日,经批准召开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在职党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面检视问题和剖析原因;支部书记带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个人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带动全体党员直面问题、正视不足、推动整改。

  (三)规范党组织建设

  一是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开展党员承诺践诺,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制定承诺事项,并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充分运用“云岭先锋”APP,开展党员自评、互评等,切实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组织1次党建培训,就新形势下支部工作规范等工作开展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了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党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支部组织能力。8月以来,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共组织开展“三会一课”6次、主题党日3次、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节目3次,20人次参与,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谈思想、谈问题、谈体会、谈作风,了解党员干部在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达到增进团结的目的。

  三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8月29日,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进一步教育中层干部要筑牢廉政防线,履好职、担好责;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跟班学习,在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对标对表找差距,不断学习和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激发干部创先争优的意识。

  (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开展1期国际环境合作项目管理培训,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管理、国际履约动态及国际环境合作热点等政策学习,切实提高生态环境对外合作能力。

  二是深入一线调研。组织实施云南省生态环境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组织对省内17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开展调研,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和企业运行及绩效评估报告共34份。

  三是不断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将积极融入泛珠三角区域、沪滇、浙滇环境保护合作,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培训、环境协同治理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心,结合云南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实际,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落地云南。

  三、下步打算

  对外合作中心党支部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常抓不懈,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服务和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目标,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实际,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

  (二)落实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持续警示警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支委的集体领导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深化对外合作,服务辐射中心建设

  积极参与澜湄环境合作,充分发挥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云南中心平台作用,深化与其他周边国家生态环境交流与合作,并以项目为依托,推动我省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工作提质增效。

  (五)注重成果转化,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托“清廉机关”建设行动,在单位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对标对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