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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云南省地方履约能力建设子项目

       一、项目背景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公约要求对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汞使用采取管制措施。为做好公约履约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申请了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并计划在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所在省(市、自治区)开展“地方履约能力建设子项目—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低汞触媒生产、使用和回收企业监管”活动,以提高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对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履行公约的监管能力。

       2019年5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对外与交流合作中心签署《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转赠合同,实施云南省地方履约能力建设子项目。项目实施期为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项目经费30万元。该项目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具体牵头组织实施,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提供支持与配合。按照合同约定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先后完成了企业基础信息摸排、基础用汞强度现状调查、企业外排污染物达标情况分析、不达标情况用汞强度减半方案编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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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实施进展

       (一)2016-2018年企业用汞强度现状调查

       2019年5月21日,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组织土壤处、固化处、行政审批处、对外合作中心、监察总队、固废中心、评估中心和宣教中心就开展项目工作进行讨论与安排,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具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细节。

       2019年7月8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汞信息调查工作的函》,根据项目合同工作大纲,组织对我省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低汞触媒生产、使用及回收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情况进行调查;7月17日-19日,项目组随同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的专家对云南省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就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基本情况表和生产情况表填报中的要点及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7月22日前,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企业基本情况表和生产情况表。

       项目组根据反馈的调查信息及行业特点,编制完成《云南省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调查工作总结》,同时汇总形成了云南省3家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基础信息统计表、基本情况表和生产情况表。

       (二)开展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调查评估工作

       为掌握云南省3家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排及达标情况,于2019年10月开始收集3家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报告,因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自2016年以来一直生产不正常,其污染源监测数据缺失,且2019年年度该企业一直未进行生产,因此,关于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2019年度用汞强度信息均主要针对其余两家企业进行。

       在资料收集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企业从生产工艺、废水、废气污染源、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调查工作,并形成了统计表。经对监测数据的整理及分析,最终形成《昆明云能化工有限公司汞污染排放达标情况分析报告》、《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汞污染排放达标情况分析报告》,经对标分析,两家企业2019年年度废水和废气污染源外排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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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汞强度校核及减半方案编制

       随着《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环办固体〔2019〕6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印发实施,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用汞量计算方法也随之确定,2019年11月底指导企业对原调查及计算结果进行了校核,并按照要求指导企业重新完成了《2017年度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信息表》、《2018年度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信息表》的填报,再次基础上汇总形成了《云南省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2017年至2018年单位产品用汞量信息汇总表》。

       此外,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对原编制的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下先后完成了《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聚氯乙烯项目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方案》(初稿)、《昆明云能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方案》(初稿)的编制工作。

       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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